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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国

日期:2024-07-22 17:50 来源: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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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国 职务:总督学(副厅长级)
分工:负责教育督导、政策法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等方面工作,完成工委和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政策法规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简历:刘兆国,男,汉族,1978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总督学(副厅长级)。

责任编辑: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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