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外国语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黑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黑教函〔2019〕560号)文件要求,结合黑龙江外国语学院2018-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实际情况,围绕建设特色应用型大学的发展目标,按照分工管理,统筹兼顾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编制黑龙江外国语学院2018-201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具体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2018-2019学年度,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重要精神为指导,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的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的体系中,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助推学校章程修订和制度整改,坚持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工作定位,对照清单内容逐项检查,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事项。不断深化公开机制建设,推行工作首接负责制,不断优化公开渠道,加强“两微一端”多媒体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学校成立由校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全校各机关职能部处主要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校长办公室设置宣传办公室负责全校信息平台管理和建设,全校上下形成了由校长、党委书记领导,学校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学校纪委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通过制度整改和依法治校建设,将信息公开作为各方面工作的基础工作环节予以强化。按照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原则,学校不断修订学校管理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且把信息公开作为制度制定和成效检验的基础工作环节和重要检验标准,确保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整改全员化的良好互动格局。
(三)拓宽发布渠道,加强社会重点关切工作和特色建设方面的专项建设,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以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hiu.edu.cn/)作为信息公开基础主站,由学校,并借助龙外官微、龙外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组长:刘英(校长)
副组长:经验、宋嘉林、徐晓风、隋俊、李云波、姜思政、董玉珍、王庄严、宋向�t(校领导)
成员:各处室、系主要负责人
校长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并进行考核评比。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18-2019年度,学校主动公开信息2068条。涵盖学校概况、招生考试信息、学生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
全年解决师生反映问题件,办复率达100%。通过学校官网发布新闻592条;微信发布学校新闻信息322;微博发布学校新闻类资讯75条;通过国内重要报纸、新闻网站、电视台发布信息845条,向教育厅报送信息111条,通过黑龙江省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发布信息21条;通过学校官方文件主动公开信息102份;
(二)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学校以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官方网站主页为主要载体,对学校基本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并定期对各项事业发展数据进行统计并更新,确保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地了解学校情况。相关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以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作为常规项目,均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网站网页进行公开,已成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教育质量和发展信息的重要渠道。其他重点专项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1.招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在全日制本科生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学校招生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公布我校的录取原则、录取进展、录取分数、招生章程以及招生监督举报电话。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学校及时将招生章程、录取原则、招生计划等信息在网络公布,便于考生及考生家长查询。
在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及时将考生录取信息在网络公布。录取工作结束后,也及时将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统计信息及时进行网络公布。并在招生网主页下方写明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常年接受考生咨询和监督,实现了阳光招生。
2.在就业信息公开方面
在招生就业专栏上及“龙外career”及时发布就业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就业方面信息。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每年招生季及时在官网及校外媒体上发布收费标准。在校园重大建设方面,通过学校“通知公告栏”发布各类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公告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人事及师资信息公开依托校园官网、校内OA系统2个信息平台,在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主动公开了相关制度、工作方案、机构调整和涉及教职员工利益相关或关注的重要事项,2018年9月以来,共公示干部任免信息4则。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编制并发布了相关教学管理文件,向社会全方位展示了学校风貌、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理念,为社会各界了解学校提供了更为直接的基本途径。学校招生就业处充分利用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就业工作QQ群等方式定期发布推送就业信息,制定并公开有关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6.学生管理及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专门建设“学风建设”网站、狠抓学风,进行相关政策发布,同时考虑到现在大学生心理特点,建设“心理测评”网站。
7.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为了做好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授予工作程序,明确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确保授予学位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教务处制定了《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设置“国际交流”栏目,利用学校官网及时发布与来华留学生密切相关和他们重点关注的政策作为信息发布的重点。内容涵盖校际交流、留学信息及政策、学籍管理、证件办理、保险规定、生活管理。
9.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学校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稳定,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说明。
(三)主动公开的途径
1.外部网站:教育厅官网、媒体网站
2.学校网站:官网、微信、微博
3.校内宣传橱窗、公示栏
4.校园广播
5.教代会、教师例会
2018―2019年度,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经过调查了解,本学年,全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反映良好。目前,未收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利出现的举报情况。
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行过程中,发现个别部门存在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工作重视和熟悉程度不高,相关管理制度设置不科学需要进一步整改等方面的问题。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和改进:
(一)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多级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实效性和反馈及时性。明确信息公开在学校社会声誉形成和师生管理服务互动方面的重要作用,强化各部门担当信息公开责任的意识。
(二)按照信息公开清单,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和传播方式。以涉及学校师生切实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校务信息为突破口,全方位推进学校各个工作范围的全面公开,形成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利用智慧校园建设,实现信息公开多平台数据整合和自动分享,使公开内容的获得更加快捷直接,切实提高公开的透明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的多渠道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多平台广泛影响。主流信息平台层出不穷,在建设好信息公开平台主站的基础上,我们还将顺应信息新科技新手段的发展趋势,主动建立多渠道的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传播的广度和有效性。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