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发布和数据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布我厅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本通过黑龙江省教育厅网站(www.hljedu.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邮编:150001;联系电话:0451-53628967;邮箱:hljenet@126.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立足龙江省情教情,推进教育领域“五公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加速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以深入开展教育政务信息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深化教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拓展公开形式和渠道,加强平台建设,深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录入、更新公开目录和内容,同时,实现行政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行政许可处罚信息公示窗口、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四统一”,优化再造服务流程,积极开展网上办事,公布黑龙江省教育厅“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行政务公开透明服务,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
二、深入推进教育领域“五公开”
1.提高认识完善制度。为有效落实我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教育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深化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动教育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为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助力。
2.推进落实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黑龙江省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重要文件的制定,通过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反馈情况修改完善后另行发布。在编制起草《黑龙江省中小学“十百千”名师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等重要规范性文件时,通过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决策科学化。有效运用互联网平台,充分发挥厅官网互联互通作用。
3.加大执行和结果公开力度。一是通过厅官网开设“解放思想大讨论奋进之笔大攻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等专题专栏”展现龙江教育系统对有关精神的传达贯彻情况,同时也展示龙江教育发展等重要工作的部署和推进情况,方便群众随时了解动态进展。二是做好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公开。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龙江学者”评聘人选的公示》《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六届“冬之韵”黑龙江省大学生雪雕比赛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8年黑龙江省高校冰灯冰雕艺术创新设计大赛的通知》《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公布重点工作结果,方便社会公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4.继续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年报工作,推进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完善和加强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工作,并在教育厅官网开设专栏,加大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5.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做好政策解读和规范性文件的及时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新出台政策措施及时开展解读,对于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增强政策公开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公开3日内在网站和媒体发布。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坚持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公开专栏公开信息工作。通过黑龙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公文类信息共计597条。其中重点工作123条,占比21%;部门文件11条,占比2%;其他信息463条,占比77%。
2.加强门户网站发布热点信息工作。黑龙江教育厅官网全年发稿9645篇,重要通知公告155份,部门信息178篇,采纳高校信息1600余篇,采纳各地市和直属单位教育信息500余篇。不断加强网站建设,将教育厅官网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地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3.加强新媒体公开信息工作。坚持把握媒体发展趋势和传播规律,进一步加强“两微”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并落实专人对“两微”信息发布平台进行管理、运营和维护,创新方式方法,加大了政府权威信息新媒体的发布力度。2018年官方微信共计推送信息1256条,其中政务公开类信息421条;官方微博共计发布信息1707条,其中政务公开类信息378条。
4.加强政务信息搜集和报送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途径,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建立信息中央厨房,坚持对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各地市、各高校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全年汇总信息1541篇,为及时、全面掌握各地各校工作动态和工作进展,了解、把握下步工作方向奠定了基础;加大信息专约力度,结合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注的热点工作和厅重点工作,加大信息专约力度,先后向有关处室、地市和高校下发正式专稿通知12次,电话、微信约稿近30次,专题约稿21次,有效提高经验类信息、热议类信息以及智库专家、学者意见建议类信息的搜集、编辑和报送;加大对上报送力度,结合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心关注的信息热点,加大经验类信息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类信息报送力度,先后向教育部报送信息163篇,其中《黑龙江省扎实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黑龙江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黑龙江省大力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等信息被刊发在教育部网站。向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信息4篇,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各报送信息160篇,向省委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题信息15篇。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在原有信息发布载体基础上,定期编辑、发布涵盖龙江教情、教育要闻、他山之石、工作参考四大类内容的《教育工作情况》,通过微信推送至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地市、各高校办公室主任以及信息工作人员,为厅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各处室展示工作提供便利,为地市和高校学习借鉴提供帮助。2018年共发布17期,提供各类信息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及时、准确受理依申请公开88项,在申请办理过程中,不断强化主动沟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做到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同时完善公开审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基本形成了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尊重群众知情权,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共受理1件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为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接到承办件后,及时进行分类、细化,并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办理时限,做到主动联系及时答复,分批次公开了123件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免费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收费。
(六)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我厅共处理全省教育系统各类信访事项5887件次。其中,接待来访673件次;收到信件1567封;接听来电2025件次;办理省政府信访电话办公室交办案件7件;处理“省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事项1117件次;回答厅官网“信访接待”窗口群众提问468人次。答复办结率100%。
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首页设立考试咨询、专家答疑、便民问答、查询中心等专栏,2018年网站“查询中心”中设立了8项信息查询项目,网站全年访问量189万余人次。
四、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两微一端”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抓好教育信息网站建设和平台管理,完善发布功能,严格发布程序,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增强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探索研究“互联网+政务”,以政务服务为主旨,使教育新媒体更好地服务学校、教师、学生及广大公众。打造网站、微博、微信多平台、多角度的龙江教育宣传新模式,为政务公开工作开辟新渠道、新平台。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网站热点回应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对新出台政策措施及时开展解读,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3日内在网站和媒体发布。对于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增强政策公开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2018年我厅发布规范性文件6条及相关解读,转发国家及教育部政策解读文件55条,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做好回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坚持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2018年我厅共处理群众热点问题176条,梳理回复有效信息111条;受理依申请公开80余条;根据教育部、省政府相关要求,18年全力解决我厅牵头主办的五项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全力配合好我厅协办其他厅局的五项堵点问题,11月27日,已圆满通过省政府督察室对我厅进行的“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实地核证工作;受理转办国务院“我为大督查提建议”群众来信、留言7000余件。
三是落实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及国家级试点建设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兼顾,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相结合,以试点领域工作为中心,总结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教育系统全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紧紧把握试点工作精神,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对接试点单位,强化业务指导,配合试点单位对公开事项逐一进行梳理,统一清单格式和标准,围绕义务教育试点领域,对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及群众关切事项,在梳理完善试点单位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编制了我省《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公开事项清单及流程图(义务教育领域)(试行)》,为本领域国家级政务公开试点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配合省政府做好社会公益性事业(教育)专栏建设。配合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社会公益性事业专栏建设,积极完善和充实教育相关信息,为网站平台建设提供必要数据支撑,也为教育信息公开公示提供全新平台,八月专栏开通后我厅共发布教育信息29条。
五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制定了《黑龙江省教育厅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确定了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的权责清单,行权事项均制定了规范的流程图,统一在省政府网站对外公示;开展全省教育系统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组织力量重新制定并公布了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标准目录,并对市(行署)、县(市)和市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审核,重新录入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PIP),向社会公布,使权力运行公开在网络的“阳光”下,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通过权力公开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与公民知情的新渠道、政府问政于民与公民参政的新途径,实施行政权力的电子化、标准化、网络化、公开化和动态化精细管理,有效解决了传统管理模式下的薄弱环节,初步实现权力的规范透明和优质高效运行管理。
六是加大行政许可处罚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将民办高校检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检查、高等学校安全检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检查、省本级教育经费与资产管理检查等事项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和名录库,并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布。针对13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所有执法检查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坚持“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编制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事项目录》,制定了信息公示实施办法,将行政许可项目全部上传至“信用黑龙江”网,便于公众查询监督,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并对“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通过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公开政府监管信息,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水平。
七是继续推进流程再造。对现有行权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工作流程图、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等进行优化再造,切实落实“只见一面或零见面审批”工作要求。积极沟通厅机关、事业单位和地市教育局流程再造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基本实现了全省范围内同一事项、同一流程、同一标准。
五、2019年工作思路
(一)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照“五公开”要求,定期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应公开的立即公开,并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根据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本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推进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对新出台政策措施及时开展解读,并按要求在网站和媒体发布。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做好回应。
(二)扎实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继续做好优化再造服务流程,积极开展网上办事,推行政务公开透明服务。坚持做好部门官网和“两微一端”的信息内容保障工作,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督促直属单位和省属高校做好信息报送,加强督导,机关各处室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妥善处理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护好政府形象。
(三)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化工作。提高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实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逐步形成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线上与线下服务一体化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