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黑龙江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8年工作思路等三个部分。
一、概述
2017年,省教育厅深入贯彻落实黑办发〔2017〕9号和黑政办发〔2017〕22、50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以深入开展教育政务信息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深化教育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不断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取得了较好成效。
1.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工作、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化工作。制定《2017年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加快建设政务公开监管平台,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及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及一般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完善高校招生、财务、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印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流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简化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的通知》等文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政务工作信息公开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推动决策过程公开。制定的《黑龙江省教育厅行政调解工作规则(试行)》《黑龙江省产教融合“双千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黑龙江省教育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则》等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均在教育厅官网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
3.推进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公开。一是公开教育发展成果。以喜迎十九大,教育看龙江为主题,在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公开龙江教育系统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贯彻情况,展现龙江教育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取得的发展进展和成果。二是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在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公布《关于开展黑龙江省“冰雪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全省普通高等院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开展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相关通知。三是公布重点工作结果。公开“2017年度推荐教育部及省级培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及高水平骨干专业遴选结果”“2017年黑龙江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评审结果”等重大项目情况,方便社会公众知晓,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继续推进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以推进高校信息公开透明为重点,指导我省79所高校在10月31日前完成2017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并在教育信息网设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年报”专栏链接,搭建社会公众查询入口,切实提高我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我省高校工作透明度。
5.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对新出台政策措施及时开展解读,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公开3日内在网站和媒体发布。对于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增强政策公开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同时,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做好回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常态化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坚持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加强公开专栏公开信息工作。通过黑龙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公文类信息共计741条,较2016年公开数量增加10.5%。其中重点工作71条,占比10%;部门文件241条,占比33%;其他信息429条,占比57%。
2.加强门户网站发布热点信息工作。2017年,通过黑龙江教育信息网发布重要通知公告123份,图片要闻93篇,努力将教育信息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一是着力做强教育厅官网教育资讯。将教育资讯频道下设图片新闻、视频新闻、媒体聚焦、教育要闻、教育部、教育厅、市县区、学校等八个子频道,全面展示我省教育系统教育动态、教育成果的重要窗口。二是完善官网专题设置。现设专题43个,安排专人将每天采集到的教育信息进行细化分类,将符合专题内容的教育信息发布于首页相关栏目时同步发布于相关专题内,保证了现有专题的及时更新。三是扩大公众参与。通过教育信息网网上办事专栏,及时回应网民诉求,准确捕捉敏感性、预警性信息,注重解决带有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集思广益,改进工作,畅通参与渠道,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3.加强新媒体公开信息工作。坚持把握媒体发展趋势和传播规律,进一步加强“两微”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并落实专人对“两微”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管理、运营和维护,创新方式方法,加大了政府权威信息新媒体的发布力度。2017年,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扩大信息传播,增强用户体验。截止2017年12月6日官方微信共计推送1249条信息,其中政务公开类信息共计推送319条;官方微博共计发布921条信息,其中政务公开类信息共计推送196条。
4.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一是加大重点工作、重要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截止11月末,上报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政务信息197条次,确保了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平稳有序。其中《黑龙江广泛开展学校冰雪体育运动》《黑龙江省建立大学生创业政策支持体系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等信息被教育部刊发。同时,通过黑龙江省教育信息网审核信息5800余条,编辑、刊发各类政务信息2230条,有效加大了政务开放力度。二是推进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动政府政务、财政预算、考试招生、教育督导等信息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别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发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协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协调厅领导做客省政务官网和黑龙江电视台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以及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学生营养餐管理、高等教育的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等方面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及时、准确受理依申请公开37项,未发生依申请公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情况。在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立案、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和标准化文本,严格按流程办理。通过网上答复、信件回复、电话反馈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及时答复申请人,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进一步加强邮寄受理渠道管理,积极拓展当面提交、传真、邮箱等其他受理渠道。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行为。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召开厅专题会议对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建立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和联络员协调制,明确了公开方式、涉密处理、属性标注等工作程序,分批次公开了109件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免费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收费。
(六)咨询处理情况。
省教育厅设专人负责咨询工作,并设有专线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7年,受理网上信访、来信、来电、上级交办 3572批次。其中,通过官网首页信访接待专栏答复信访件211次,答复办结率100%。
在黑龙江教育信息网首页设立考试咨询、专家答疑、便民问答、查询中心等专栏,2017年网站“查询中心”中设立了8项信息查询项目,网站全年访问量180万人次。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2018年工作思路
2017年,省教育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推进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待继续推进,公开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对照“五公开”要求,定期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应公开的立即公开,并妥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继续推进高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重点工作进展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扎实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持续做好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和“两微”的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督促各部门及高校信息及时、准确报送。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推进落实。大力支持省政府“政务云”平台建设,推进依职权类行政权力网上办理工作,确保实现省级非涉密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全覆盖。妥善处理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护好政府形象。
三是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化工作。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实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逐步形成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线上与线下服务一体化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平台,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打造集政策发布、服务沟通、信息传播、知识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务新媒体,建设教育政务新媒体联盟,加强政务新媒体与主流新闻网站、互联网应用平台、知名新媒体的合作。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