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教育厅在以往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形式和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切实抓紧抓好,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力促进了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省教育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已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始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厅工作目标管理之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并定期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厅党组专门召开会议,党组书记、厅长张永洲同志亲自部署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并纳入年度考核,将政务公开实施情况作为评价各处室、直属单位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时继续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落实。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切实做到最大限度公开。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的力度。根据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继续重点公开教育发展规划、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教育年度统计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尤其对教育招生、考试、收费、资助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进行公开,真正做到群众关心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我省自2005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地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完善了省级、市(县)级招考办和高校三位一体,网上、电话和现场三种形式的咨询服务体系,对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照顾录取对象等实行了入选考生网上公示制。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设立招考快讯专栏,向社会公布录取分数线、征集志愿等录取情况,开通网上咨询,解答考生及家长关心的疑难问题,并专门设立了信访接待大厅,现场为考生及家长答疑解惑,使广大考生及家长真正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规范形式,注重实效,全力做好信息对外发布。在公开形式上,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推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继续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对外公布教育信息;有效利用黑龙江教育信息网设立的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及时发布教育信息;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信息,多篇信息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利用黑龙江教育简报、黑龙江教育信息和情况反映等媒介,向社会公开省教育厅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6月11日,召开了2009年普通高校初次就业率新闻发布会,社会反响强烈。同时继续向社会公布厅长信箱、举报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规章,推进公开,努力强化制度规范运行。省教育厅深刻认识到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核心,也是深化政务公开的关键。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集中精力对原105项制度认真进行了修订完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坚持与加强自身建设相适应,坚持与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点工作相协调,紧紧围绕保证和促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职业教育、推进高教强省建设,努力使制定的制度符合客观需要,做到客观性、严密性相统一,务实、具体、管用。同时,做到与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部署和与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制订实施相结合,综合考虑教育发展的规律性和制度建设的长期性,统筹谋划,努力增强制度建设的前瞻性。经过反复修改、补充、完善,最终确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82项,已汇编成册印发。同时建立了确保制度落实的处务会、专家评审、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为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确保制度管用、有效,省教育厅厅还将不断强化对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学习、指导和督查,全力抓好规范全力运行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二、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省教育厅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230余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131条。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省教育厅文件(即黑教发文种)及其他文件54件,包括《黑龙江省教育厅2010年工作要点》、《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招募赴新加坡汉语教师的公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示范性幼儿园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和《黑龙江省示范性幼儿园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未发生依申请公开行为。
(三)新闻发布情况。
6月11日,召开了2009年普通高校初次就业率新闻发布会,社会反响强烈。
(四)信息咨询服务情况。
接收邮件咨询约300条,回复率100%。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行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扩大;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不高。对于这些问题,省教育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三、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省教育厅将继续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查缺补漏并加以改善,在规范和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力争使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是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向深入,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治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以改善和完善。
三是继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规范和落实决策公开的各项制度,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和结果公开。
五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推进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与随即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走过场”等形式主义,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
六是研究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拟从直属单位和高校选拔有责任心、熟悉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担任监督员,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协助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