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餐工作,精准把握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家长监督作用,着力构建起更加完善、高效的膳食管理与监督机制,形成“学校主体、家长参与、政府监管”的校园食品安全共治模式。
一、坚持制度先行,做好“事前”准备,确保“抓之有纲”
一是建章立制,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全市中小学校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膳监会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及运行流程,为各地、各校提供制度范本。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膳监会的成立和管理,佳木斯市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服务保障中心作为专责机构,承担全市膳监会运行和管理职责。二是试点先行,突出示范引领。按照“先点后面、边试点边规范”的工作思路,在全市十个县区20所学校试点先行“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建设,示范带动全面推进,去年12月底,全市中小学共成立151个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成员963个,实现了全覆盖。三是部门协同,健全共治机制。市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定期召开会商会议,确保膳监会工作有章可循。学校、膳监会根据自身职责定位实行“重大事项共同定、重点环节共同管”的监督工作机制。
二、坚持家校联动,紧盯“事中”流程,确保“抓之有序”
一是严格推选,规范组建流程。各校通过班级推荐、家长投票等方式,选拔具备食品安全、膳食经费专业知识和服务意识的家长代表组成膳监会,覆盖各年级,确保代表性。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由膳监会成员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后重新选举。二是明确职责,实现精准监督。膳监会深度参与校园膳食管理食材采购、加工过程、卫生等核心环节。参与供应商招标,审查资质文件,比对市场价格,核对采购票据与实物是否相符,监督膳食经费“专户专账”,配合财审部门定期核查虚报冒领等问题。三是创新机制,提升监督实效。建立学校、膳监会、配餐企业每周三方会商制度,针对营养搭配、菜品质量制定改进方案。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属地学校+班主任+家长代表”四级陪餐制度,对陪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答复。
三、坚持优化服务,做好“事后”文章,实现“抓之有效”
一是“家校协同”常治长效。推进智慧监管平台提档升级,实现膳监会实时监管。聘请学生家长为“食堂阿姨”“食堂叔叔”,让孩子的父母“亲身参与”“现场监督”食堂配餐全过程,明确“三个一”工作制度(每月一次校长现场办公会、每周一次家长开放日、每日家长群晒单评餐)。截止目前,全市学校食堂中共有195人为学生家长;4家配餐企业共有员工366人,其中家长235人,占比64%。二是培训赋能,提升专业化水平。联合市场局、卫健委、财政等部门定期组织膳监会成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膳食营养搭配、监督检查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监督能力。三是双向考评,实现阳光监督。每学期各学校膳监会通过家长会、公示栏等形式,向全体家长报告和公示校园餐开展情况,对学校膳食质量及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膳监会在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指导下,定期对成员进行考核评价,确保膳食监督管理公开公平、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