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及省委第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动全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通知》,结合我省实际,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为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明确前进方向,厚植后发优势,释放发展潜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彰显职业教育的新担当新作为。
关于加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动全省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类型特色更加鲜明,黑龙江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办学格局更加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农业职业教育特色更加鲜明,建成一批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职业教育适应性、吸引力和培养质量显著提高。
到2035年,农业职业教育优势更加凸显,黑龙江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技能型社会基本建成。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大幅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显著提高,职业教育供给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匹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中的作用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固本强基,凸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
1.强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推动落实“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确保公平公正。完善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和有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成立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平台,设立一批重点研究项目,产生一批高水平成果。
2.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到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校)数量由210所调整至160所左右,高等职业学校数量由41所调整至36所左右。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力争建设2-4所职业本科学校、1所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鼓励职业学校试办社区学院。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双优”计划,建设20所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50个优质专业。实施好“双高”计划,建设15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50个高水平专业(群)。
3.推动纵向贯通横向融通。一体化设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五年一贯制、中高职“3+2”、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3+2”、职业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长学制贯通培养模式和机制。支持具备条件的“双高”学校开设职业本科专业,鼓励应用型本科学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不断扩大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渠道和规模。推动各学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渗透融通,依托职业学校建设一批职业体验基地,在普通中小学广泛开展职业启蒙和劳动教育。探索建设一批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建好龙江学分银行,实现各类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二)完善体制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4.健全多元办学格局。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健全国有资产评估、产权流转、权益分配、干部人事管理等制度。支持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等龙头企业办出高质量职业教育。制定职业学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利用资本、技术、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职业学校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基础设施、实训基地。
5.协同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各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规模、结构和层次,将产教融合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申报建设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对接我省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的标杆行业,积极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服务组织。支持职业学校、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养培训基地。编制发布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报告、行业人才就业状况和需求预测报告。
6.加快推动校企合作。鼓励职业学校与优质企业共建技术技能创新等服务平台,服务中小微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在装备制造、冰雪旅游、健康养老等领域校企共建共管100个现代产业学院、企业学院。推动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建好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支持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推动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接纳学生实习。严禁向学生违规收取实习实训费用。实施产教融合“双千”计划,推动骨干教师和能工巧匠兼职实践。
7.完善校企合作政策。各地要把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制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激励政策、乡村振兴规划的重要内容。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按照规定落实相关税费政策。工信、教育、人社部门要把校企合作情况,作为示范企业评选、职业学校评价的重要内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按规定通过划拨或有偿方式供应土地,保障职业教育用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支持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保险相关规定。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职业学校教师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三)推进提质培优,加快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8.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和认定制度。完善教师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破除“五唯”倾向,将企业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评价内容。按照职业学校生师比和结构要求配齐专业教师。在职业学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拓宽从行业企业选拔优秀教师渠道。实行“固定岗+流动岗”教师管理制度,在20%编制员额内招聘兼职教师。畅通职业学校教师晋升渠道,优化岗位结构比例。实施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重点培养一批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校企共建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一批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和“大师工作室”。鼓励有条件的本科院校设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
9.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提高思政课程质量和实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持“五育”并举,实施“五色”教育,将“四史”教育和黑龙江“四大精神”融入课程。打造一批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开展思政课程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推行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开发一批数字化教学资源。实施弹性学习和学分制管理,开展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竞赛等活动。办好职业学校各级各类技能比赛。
10.改进教学内容与教材。健全“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先进标准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及时更新教学标准,确保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岗位要求对接,与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对接。开发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制定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教材管理。建立省级职业教育教材研究基地,开发一批龙江特色教材。
11.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在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等领域建立一批龙江特色职业教育标准。开展职业学校专业认证与评估试点。完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持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健全省、市、校质量年报制度。完善多方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其作为设置职业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安排重大项目的重要参考。
(四)厚植特色优势,建设农业职业教育高地
12.打造全国一流农业职业学校和专业(群)。重点建设全国一流农业职业本科学校1-2所,支持涉农高等职业学校特色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好涉农专业。建设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20所。推动农业与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工程技术交叉融合,建设全国领先的高水平专业(群)3-5个、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专业(群)8-10个。
13.打造农业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全国样板。省市共建齐齐哈尔市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发展示范区,实施乡村振兴产教融合建设工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业科技服务工程、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农村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探索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实践路径和服务范式,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14.打造实用高效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培训平台。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为县乡村培养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等领域急需人才。探索农学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农业职业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贯通培养试点。校地共建一批现代农业人才培训平台,广泛开展农业技术、畜牧兽医、农村电商等专项培训。
15.打造农科教协同技术创新与推广平台。支持农业职业学校联合农业科研院所,在我省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和各类园区,建设一批农业应用技术研发、试验、示范基地。校地企共建一批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现代农业产业学院和农业技术推广联盟。
(五)强化增值赋能,提升服务振兴发展能力
16.提高专业服务产业精准度。开展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战略定位论证及专业结构优化调整论证,促进供需两侧深度对接。优先发展一批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专业,新建一批智慧农业、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安全和生物技术等新兴专业,加快建设一批电商、助产、康养、家政等紧缺领域专业,改造升级一批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传统专业,淘汰一批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
17.提升服务重大战略能力。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与哈尔滨新区和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共建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在产教深度融合方面探索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与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政企共建企办职业学校试验区,为“三大一航母”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支撑。与“四煤城”共建职业教育转型发展试验区,探索服务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模式。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与边境县(市、区)共建职业教育办学联盟,为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提供支撑。
18.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培训法定职责,鼓励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培训。鼓励职业学校和龙头企业联合建设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支持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技能人才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在岗继续教育制度。
(六)加强对外交流,提高国际合作办学水平
19.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加强与德国、瑞士等国家高水平职业教育机构和组织合作,开展学术研究、标准研制、人员交流,探索在工程类、服务类等高等职业学校开展双元制教育本土化实践创新。引进国际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办好一批高水平合作办学项目。支持现代农业、信息技术、装备制造等高水平专业开展国际工程教育认证,以国际先进标准培养龙江工匠。实施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招收留学生。
20.推动职业教育走出去。助推“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和东北亚区域合作,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与沿线国家开展职业教育合作交流。服务国际产能合作,探索“中文+职业技能”的国际化发展模式,推动职业学校跟随黑龙江企业“走出去”,开展多种形式职业教育和培训。将职业教育作为城市间友好交流合作内容纳入对外合作规划。
21.打造中俄职业教育合作高地。推动建立中俄职业教育合作联盟,实施优秀教师、专家和学生交流计划。探索举办中俄等国家参与的职业技能比赛。支持职业学校在俄罗斯设立“鲁班工坊”。面向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需求,打造一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商贸服务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发挥好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和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按规定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市县评选。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化职业教育干部队伍。加强职业学校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新时代职业学校党组织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
适时修订《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落实职业学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体制,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
(三)优化发展环境
加大宣传力度,挖掘宣传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讲好“龙江职教”故事,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世界青年技能日等活动。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将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对象,享受高层次人才服务待遇,探索从优秀产业工人和农业农村人才中培养选拔干部机制,加大技术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力度,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